當了五年舔狗後,我拿著三百萬 offer 跑路了

Đang tải thông tin quảng bá...

當了五年舔狗後,我拿著三百萬 offer 跑路了

NovelMaster Hoàn thành
现实主义-Realistic浪漫-Romance惊悚-Thriller重生-Reborn

我跟沈昭談了五年,愛她愛得滿城皆知。 人人都說我是她的一條狗,召之即來揮之即去。 試婚紗那天,我穿著三十萬的西裝,站在鏡子前等她, 等...

Chương (4)

第1章

我跟沈昭談了五年,愛她愛得滿城皆知。 人人都說我是她的一條狗,召之即來揮之即去。 試婚紗那天,我穿著三十萬的西裝,站在鏡子前等她, 等來的卻是她去給我哥的貓掛急診的消息。 「宋硯你能不能別這麼矯情?貓難受著呢,你那婚紗哪天不能試?」 我對著鏡子笑了笑,慢慢解著西裝扣子:「那就別試了,婚也別結了。」 她在那頭嗤笑一聲,掛了電話。 她肯定覺得我又在鬧脾氣,過兩天就得屁顛屁顛去哄她。 畢竟五年了,每次吵架都是我低頭。 可她不知道,昨天我剛簽了華爾街的 offer,年薪三百萬,下週就飛美國。 以前是我蠢,把她當天仙供著。 現在老子醒了。 這破婚,誰愛結誰結去。 「就因為沒陪你試婚紗,去給宋哲的貓看病,你就要跟我取消婚禮?」 電話那頭,沈昭的聲音裡透著一股高高在上的嘲弄,「宋硯,你是不是腦子進水了?就這?」 「對,就這。」我看著鏡子裡穿著筆挺西裝的自己,眼神沒有一絲波瀾。 「我就是要跟你退婚,分手。」 沈昭在那頭氣笑了,背景音裡還能聽到我哥宋哲矯揉造作的安撫聲。 「這是你今年第八次拿分手來威脅我了。 宋硯,你是個成年人,別總玩這種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把戲,我很累。」 「我非常確定我要分手,你聽懂了嗎?」我這輩子都沒有像現在這麼清醒過。 沈昭咬著牙,聲音冷硬:「行,你有種。你今天要是敢從婚紗店走出去,以後你就算跪下來求我,我也不會再看你一眼。你別後悔!」 「嘟嘟嘟——」電話被猛地掛斷。 我深吸了一口氣,叫來導購,毫不猶豫地脫下了外套。 西裝很沉,脫下來的那一刻,我感覺壓在心頭五年的大石頭,也跟著一起砸碎在了地上。 就在我換回自己的常服,準備推門離開的時候,手機屏幕亮了。 是我哥宋哲發來的一張照片。 照片裡,沈昭正低著頭,小心翼翼地給一隻布偶貓餵羊奶,側臉溫柔得能滴出水來。 下面配著一行字:「我們家硯硯又在鬧脾氣啦?哎呀,真羨慕你每天都有那麼多閒工夫鬧情緒。我家沈昭就是太善良了,連隻貓都捨不得不管。弟弟,你可別生她的氣哦。」 「我們家硯硯」。 看到這四個字,我胃裡一陣翻江倒海,噁心感直衝天靈蓋。 我小時候長得瘦小,我哥宋哲從小就帶著大院裡所有的孩子叫我「小豆芽」, 還把我推到沙坑裡,說豆芽就該種在沙子裡。 宋哲叫也就叫了,可是我明確地跟沈昭說過幾千次幾萬次,我極其厭惡這個外號,這是我一輩子的童年陰影。 可就在前天,沈昭當著她一群閨蜜的面,笑嘻嘻地拍著我的頭說:「我家小豆芽就是脾氣大。」 當時我僵在原地,她卻怪我開不起玩笑。 現在,宋哲又用這種居高臨下的正宮口吻來噁心我。 我沒有像以前那樣寫幾百字的消息去反駁他,也沒有歇斯底里地打電話去質問沈昭。 我只是平靜地把截圖保存,然後把他們倆的微信設置成了消息免打擾。 出了婚紗店,陽光刺眼。 我攔了一輛出租車,「師傅,去高鐵站。」 去他媽的愛情,去他媽的親情。 我不伺候了。

第2章

「你瘋了?真分了?連婚紗都退了?」 哥們陸楊坐在我對面,驚得連手裡的咖啡都灑了出來。 我平靜地攪動著杯子裡的冰塊,「分了。比珍珠還真。」 「不是……」陸楊咽了口唾沫,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個外星人, 「宋硯,你別怪我說話直啊。說分就分,這可一點都不像你。你以前可是把她當祖宗供著的。」 「以前是以前,現在我嫌她髒。」 我喝了一口冰美式,苦澀的味道順著喉嚨蔓延,卻讓我的頭腦無比清醒。 陸楊嘆了口氣,伸手在我肩上拍了拍, 「分了就分了,那種渣女早該踹了。但問題是,你真的捨得嗎?」 你捨得嗎? 這個問題,在過去的無數個深夜裡,我也曾問過自己。 我真的捨得放下沈昭嗎? 五年前,我還是個因為長期生病而瘦弱不堪、自卑到骨子裡的男生。 那天我在便利店兼職,一個穿著名牌的中年男人非說我偷了他掉在收銀台的名牌打火機。 他指著我的鼻子破口大罵:「就是你這個窮小子拿的!看你這寒酸樣,一輩子沒見過這麼貴的東西吧?趕緊交出來,不然我報警抓你!」 我百口莫辯,急得滿頭大汗,周圍全是對我指指點點的看客。 「不是我,我真的沒拿,監控壞了,但我真的沒拿……」我攥緊拳頭,卻沒有人相信我。 就在那個男人揚起手要動手的時候,一隻纖細卻有力的手穩穩地推開了他。 我抬起頭,看到了穿著白襯衫的沈昭。 她擋在我身前,聲音清朗而堅定:「這位先生,監控雖然壞了,但我剛才一直站在貨架後面,我親眼看到你的打火機掉進了你自己的公文包夾層裡。你要是再無理取鬧,我就報警告你誹謗。」 那個男人一愣,翻了翻包,果然找到了打火機,最後灰溜溜地走了。 人群散去,我緊張地不知道該說什麼,連一句完整的謝謝都說不出來。 她轉過頭,衝我笑了一下,那雙眼睛亮晶晶的。 她對我說:「別怕,沒做過的事,誰也不能冤枉你。」 那一刻,沈昭成了我灰暗人生裡唯一的光。 後來,我拼了命地鍛鍊,拼了命地對她好。我以為我抓住了救命稻草,以為我這個倒楣了二十幾年的爛人,終於配得到一點點愛了。 我表白那天,沈昭眼眶紅了,將我緊緊抱住。 「宋硯,你不用為了我改變什麼。瘦瘦的你挺好,壯一點的你也好。只要是你,我都喜歡。」 這句話,我記了五年。 我以為這就是偶像劇裡雙向奔赴的救贖。 直到宋哲回國,直到他以「哥哥」的身份強行擠進我們的生活。 我才發現,沈昭的溫柔,從來不是我的專屬。她可以把光照在我身上,也可以毫不吝嗇地灑向宋哲。 而我,只不過是她用來感動自己、展示善良的一個廉價道具。

第3章

宋哲第一次聯繫沈昭,是以「電腦壞了」為藉口。 「小硯,聽說你女朋友是做IT的,把她微信推給我唄,我電腦死機了,急著處理文件呢。」 我們兄弟倆從小水火不容,他突如其來的示好讓我受寵若驚,我傻乎乎地就把沈昭的名片推給了他。 接下來的半個月,宋哲沒再找我,我以為電腦修好了,事情就過去了。 直到有一天,我們三個人外面偶然碰面,一起吃了个飯。 點菜的時候,我剛要點一道花生酥,沈昭突然按住我的手,脫口而出: 「別點這個,你哥對花生過敏。」 我整個人僵在原地,腦子裡「嗡」的一聲。 我從來沒有告訴過沈昭宋哲對花生過敏。 我轉頭看向宋哲,他正端著茶杯,嘴角微微上揚: 「哎呀,沈昭記性真好。前天晚上我們聊天的時候我隨口提了一句,你居然記住了。」 前天晚上?聊天? 我看著沈昭,只覺得渾身發冷。 原來在我不知道的時候,他們已經熟絡到了可以深夜聊天的地步。 那天回家的路上,我第一次跟沈昭發了脾氣。 「你為什麼瞞著我跟我哥私下聯繫?」 沈昭卻一臉無辜,甚至有些不耐煩:「宋硯,你是不是有被害妄想症?他是你親哥!他剛回國,很多東西不懂,問問我怎麼了?我照顧你哥,不也是為了在你家人面前好好表現,為了我們以後的未來嗎?」 「可你越界了!」我攥緊拳頭。 「越界?我就幫他修了個電腦,順便聊了兩句家常,怎麼就越界了?小豆芽,你能不能別這麼敏感,屁大點事你至於嗎?」 小豆芽。 她又叫我小豆芽。 我瞬間像被抽乾了力氣。我以為我把結痂的傷口給她看,她會心疼,結果她卻毫不猶豫地往上面撒了一把鹽。 從那以後,宋哲彷彿拿到了什麼免死金牌,越來越肆無忌憚。 我讓沈昭下班順路幫我拿個快遞,她能推脫三天說太累;但宋哲大半夜說想吃城東的夜宵,她能立刻穿上外套開車橫跨半個城市去買。 情人節,她送了我一束快要枯萎的打折玫瑰;宋哲過生日,她卻花了大半個月的工資,去專櫃給他挑了一款限量版手錶。 我發過火,也去質問過我的父母。 可我爸媽怎麼說? 「宋哲是你親哥!沈昭幫幫他怎麼了?你一個大男人,把女朋友管得死死的,這種小肚雞腸的性格,以後誰敢嫁給你?」 「你哥從小就比你優秀,比你懂事,他幫你考驗考驗女朋友,那是為你好!你別不識好歹!」 所有人都站在道德制高點上指責我。 所有人都覺得我小題大作,覺得我是個不可理喻的瘋子。 久而久之,我甚至開始自我懷疑:是不是我真的太狹隘了?是不是我真的有問題? 我陷入了深深的內耗,每天像個神經病一樣查她的手機,捕捉蛛絲馬跡,然後再被她用「親情」的藉口狠狠羞辱。 真正讓我徹底死心,把這塊爛肉從心口剜出去的,是上個月我去醫院做手術的那天。

第4章

上個月,我連續胃痛了半個多月,吃藥也不管用。 醫生建議我立刻做一個胃部微創手術,切除一個疑似惡性的息肉。 我擔心極了,提前一週就跟沈昭說,希望她那天能陪我去醫院。 她當時盯著手機屏幕,頭也不抬地說:「下週公司有個大項目要趕,我實在抽不開身。一個小微創而已,你自己去吧,別那麼嬌氣。」 我忍著心酸,自己簽了手術同意書,自己一個人躺在冰冷的手術台上。 麻藥退去後,我疼得渾身冒冷汗,連倒杯水的力氣都沒有。 我拿出手機,想給沈昭打個電話,聽聽她的聲音。 電話接通了,背景音有些嘈雜。 「喂,沈昭,你忙完了嗎?我這邊不太好……」我聲音都在發抖。 「我在見客戶呢,這邊很吵,先不說了,你多休息。」她語速極快,不到十秒就掛斷了電話。 我看著黑掉的屏幕,牙關緊咬,眼眶發燙。 就在這時,我想去走廊盡頭的開水房打點熱水。 我扶著牆,一步一步艱難地挪動。 剛走到拐角處,我突然僵住了。 就在斜對面的骨科門診門口,我那個「正在見客戶」的女朋友,正蹲在地上,滿臉心疼地給宋哲揉著腳踝。 宋哲穿著限量版球鞋,翹著腿坐在椅子上: 「都怪你,非要帶我去逛那個商場,腳都磨破皮了。」 沈昭小心翼翼地幫他貼上創可貼,語氣裡是少有的溫柔: 「我的錯,我的錯。等會兒我開車送你回去總行了吧?」 那一刻,醫院走廊裡的穿堂風吹透了我單薄的病號服。 我沒有衝上去質問,也沒有像個瘋子一樣大吵大鬧。 我只是安靜地站在那裡,看著他們有說有笑地進了電梯。 我突然覺得好累。 太累了。為了 一個不愛我的女人,為了 一個從不把我的尊嚴當回事的哥哥,我把自己折磨得像個跳樑小丑。 她不是不懂避嫌,她只是不在乎我的感受。 她究竟是想藉著「照顧哥哥」的名義討好我家人,還是在藉著「兄弟」的幌子跟宋哲搞曖昧,我已經不想去深究了。 髒了的東西,我宋硯從來不要。 我扶著牆,一步步走回病房,躺在床上,睡了一個極其安穩的覺。 從那天起,我不再跟她爭執,不再查她的手機,不再因為宋哲的挑釁而動怒。 沈昭還以為我終於「懂事」了,終於學會了「大度」。 她不知道,當一個男人不再跟你計較的時候,就是他徹底放棄你的時候。 我開始瘋狂地準備CFA的最後階段考試,同時秘密向深圳幾家頂尖的投行投遞了簡歷。 我從小就不比宋哲差,我高考分數比他高幾十分,大學年年拿國獎。 只是我爸媽偏心,把家裡所有的資源都砸給了會討好的宋哲,硬生生掐斷了我出國的機會,逼著我早早出來工作補貼家用。 但現在,我不認命了。 當我的視線不再侷限於沈昭和宋哲這兩個人身上時,我發現我的世界無比廣闊。 我憑著極其耀眼的履歷和近乎完美的面試表現,順利拿到了深圳一家頂級投行的高級合夥人助理職位,年薪加分紅直逼三百萬。 萬事俱備,只欠一場體面的分手。 本來我想在試婚紗這天,平平靜靜地跟她說清楚。 但她偏偏要去給宋哲的貓看病。 那就去吧。